在全国31个城市试点一年半的基础上,税优健康险试点政策将于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披露了上述消息。根据公开资料披露的有关投行测算数据,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的增量保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新政策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26家公司获得经营资格
在联合发文之前,税优健康险虽然“叫好”,但试点以来表现却“一般”。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已有五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陆续公布,目前获得经营税优健康险经营资格的公司已有26家,占现有的79家险企的32.91%。
同时公开资料显示,截至3月31日,全国税优健康险保单总件数为67272件,总保费约为1.18亿元。
去年获得税优健康险经营资格的一家险企就表示,暂时没有税优型产品。
另一家险企坦言,公司需要平衡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与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前者虽然能激发需求,但它是对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充,是更接近于政策性的保险、更接近“微利”,因此比较倾向于开发团险销售渠道,这就会使得在个险渠道方面开发不足。
这一问题其实早在去年保监会于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就提出了,同时保监部门指出的问题还有“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等。
不过也有保险企业向表示,如果费用管控得当,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可以“保证微利”,尤其税优健康险目前充当了健康险市场的有益补充,预计随着后期流程优化、互联网渠道推动,将会促进这类产品销售的提速。
根据公开资料披露的有关投行测算数据,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的增量保费。
专家建议
扩大优惠力度简化程序
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接受采访时表示,保险的目的在于给国民提供“保障”,目前个人税优健康险还存在程序比较复杂、配套设施不到位、公民意识没有被完全激发等现状,未来政策和企业努力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扩大优惠力度和推广力度、简化程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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